关于开展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效满足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需求,提升资助育人工作成效,现将2026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贷款额度和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信用贷款。它可以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还可以补贴日常生活费。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5000元。国家助学贷款利率由同期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为同期同档次LPR减70个基点。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已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格的同学,请于2026年9月18日前按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说明》(见附件1),提交回执信息。
三、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意向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2026年10月30日前通过“中国银行APP”申请助学贷款,申请流程参照《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见附件2)。
四、其他注意事项
1.首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预申请工作(见附件3),未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无法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2.国家开发银行回执拟定于10月上旬批量录入回执,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拟定于11月中旬批量审核申请,请耐心等待。
3.国家助学贷款回执需要填写“高校欠费”(本学年学费、住宿费欠费金额)的同学可以通过“i北理—校园支付—待缴款项目”查询。
4.国家助学贷款汇入学校账户的同学,入学后不建议个人缴纳学费和住宿费,贷款到账后由学生服务中心统一办理充缴。若国家助学贷款申请金额不足以涵盖学费和住宿费,请12月底通过“i北理”或在计划财务部补缴差额部分。
5.国家助学贷款汇入个人银行账户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不成功的同学请入学后及时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6.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前,已缴纳学费和住宿费的同学请等待12月底,计划财务部会将已缴纳部分退回至在学校“财务综合信息门户平台”绑定的招商银行卡内。
7.关于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其他未尽事宜,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现行政策或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意见为准。
联系人:华老师 010-68914669
刘老师(珠海校区) 0756-6846102
附件: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回执录入说明
2.中国银行手机银行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3.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流程
学生服务中心
2026年8月27日
